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 增值電信業(yè)務 ISO體系認證 CMMI軟件成熟度認證 專精特新企業(yè)認定 新技術新產品
在我國,商標權得到法律保護,不能侵犯商標權,那么賣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關于銷售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編整理了關于銷售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生產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銷售者則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span>
二、銷售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銷售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通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除靠生產者自行銷售外,往往還要通過其他人的銷售活動才能到達消費者手中。像這樣的銷售者,與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生產者一樣,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處、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對這種銷售也應認定是一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同樣要按商標侵權行為處理,讓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年12月28日通過)
第二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被涂改、調換或者覆蓋的;
(二)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承擔過民事責任、又銷售同一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偽造、涂改商標注冊人授權文件或者知道該文件被偽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情形。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快幫云匯集了不同領域不同行業(yè)的大量商標,隨著人們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越來越強,但是很多人對于商標的理解有些不足,對于非專業(yè)人士來說,這是非常正常的,希望小編整理的文章可以幫忙您了解賣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會怎樣的相關內容。
文章內容來源于網絡,侵刪
關注公眾號
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