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注冊商標已經(jīng)被他人注冊成域名,這屬于商標侵權嗎?
2013-11-14
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提出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等三種行為屬于損害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這一司法解釋將爭議較多的互聯(lián)網(wǎng)域名注冊侵權首次列入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