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務】在著作權法所規(guī)定的諸相權利中是2001年修訂是中加的規(guī)定是
2018-05-28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修改為:“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fā)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jù)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巴鈬?、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nèi)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薄 《⒌谌龡l修改為:“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chǎn)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 三、第五條第(三)項修改為:“(三)歷法、通用數(shù)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四、刪去第七條?! ∥?、增加一條,作為第八條:“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后,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并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設立方式、權利義務、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jiān)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薄 ×?、第九條修改為:“著作權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