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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與發(fā)明存在著哪些不同之處?

2016-12-02

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chǎn)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chǎn)品;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chuàng)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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