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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務】商標代理是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么

2018-04-21
可以開!有些情況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一般來說,符合下列情形的,不得開具專用發(fā)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2)適用免征增值稅規(guī)定的應稅行為。 當然,還有一些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的特殊規(guī)定: (1)經紀代理服務中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2)旅游服務中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以及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 (3)金融商品轉讓; (4)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 (5)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6)納稅人銷售舊貨; (7)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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