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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服務】專利權人有哪些義務?

2018-03-07
根據《專利法》規(guī)定,一般說來,專利權人的最基本的權力主要是專有利用其發(fā)明的權力,“專有”的含義就是指專利權人自己能利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均不能利用專利技術,如果要利用專利技術,只能向專利權人簽訂“許可證貿易合同”。按簽約交付使用費,才可能使用該專利技術。專利法還規(guī)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其發(fā)明和實用新型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和依據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另外,專利權人有權阻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從國外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專利權人的義務:在專利權獲準前要繳納專利申請、委托代理等費用;在授予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專利權人有按期繳納年費(也稱維持費)的義務;實施專利技術是專利權人的一項重要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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