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如何證明商標公開,真實,合法,有效的商業(yè)
2017-09-28
商標的使用應當是公開、真實、合法的商業(yè)活動中的使用,需要使用在該商標指定的商品、服務上,以使商標起到區(qū)分商品、服務來源的作用。通說認為,判斷商標是否實際使用,需要判斷商標注冊人是否有真實的使用意圖和實際的使用行為,如無實際使用,而僅有轉讓、許等可行為,或僅為維持注冊商標的存在而進行一次性、非常少量的象征性使用,均不應當認定構成了商標的實際使用。實踐中,商標局、商評委在行政階段認定商標使用的標準與法院在訴訟階段認定的標準存在一定差異。在行政階段中,往往強調“充分考慮企業(yè)經營活動的實際情況及商標使用的習慣、商標使用方式的差異性等實踐狀況”,對于證據的要求相對寬松;而訴訟階段,法院則對證據鏈的完整性有比較嚴格的要求,對于僅有少量自制證據的,一般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