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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服務】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妙法有哪些?

2018-03-07
當一個新產品即將誕生時,企業(yè)的決策層除了要考慮組織生產、營銷策劃等等問題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產品外觀設計的保護問題。 一、在保護產品技術發(fā)明的同時應重視產品外觀設計的保護 對于企業(yè)的大多數(shù)產品,其功能和內在結構都與以往的產品相同或相近似,因此優(yōu)秀的外觀設計就成為了這些產品的競爭優(yōu)勢。產品具有了某種外觀造型,會使該產品富有美感而成為產品的賣點。例如人們熟悉的電冰箱,目前市場上也出現(xiàn)了適合兒童專用的各種造型的冰箱,這時企業(yè)就應當在新產品面市之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來對產品的這種外觀造型進行保護,從而可以以主動的方式限制他人未經許可而實施該外觀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進口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發(fā)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為了全方位的保護,其外包裝、宣傳品也可同時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二、如何選擇申請國和申請的途徑 對于外觀設計專利而言,若外觀設計產品僅在中國銷售,企業(yè)可以僅申請中國專利。若該外觀設計產品有可能銷售到其他國家,則最好相應地也在這些國家申請專利,途徑有兩個: (1)先申請中國的外觀設計專利,然后在自申請日后6個月內再向其他國家申請,這樣可以享受優(yōu)先權。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晚6個月支付其他國家的申請費用(包括代理費),同時,有6個月的時間可以對其進行市場調研和產品改進,以便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在其他國家申請; (2)當產品很成熟,并即將銷往某些國家或在某些國家加工生產時,或希望在某些國家盡快授權時,在有資金支持的前提下,可以在申請中國專利的同時,申請這些國家的外觀設計專利; (3)當企業(yè)打算將產品同時在香港銷售時,還必須到香港知識產權署注冊。 三、如何處理申請日前的某些公開行為的問題 當企業(yè)的外觀設計產品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可以視為該外觀設計申請不喪失新穎性: (1)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2)在規(guī)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fā)表的; (3)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此時,企業(yè)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否則,任何人可以以該申請在申請日前已公開、已是現(xiàn)有技術而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外觀專利無效。 四、如何選擇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時機 當有了一個好的構思,并且它的設計要點也已形成在圖紙上,當然申請專利的時機是越早越好。一般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半年左右會被授權,因而也會在專利公報上公開。當半年的時間不足以使企業(yè)完成新產品的面市工作時,若企業(yè)既想早日申請外觀專利,又不想在產品面市之前在專利公報上公開該外觀設計時,企業(yè)應當綜合考慮而選擇一個合適的申請時機,也可采取適當?shù)姆椒ㄟm當延長公開的時間,不給侵權者可乘之機。 當然,值得一提的是,企業(yè)在進行研制開發(fā)一個新的產品時,應當與有關人員簽定保密協(xié)議或合作協(xié)議,并注意約定知識產權的權利和義務,避免泄密和專利糾紛的產生。 五、如何利用專利公報 1.企業(yè)可以委托代理機構或有關人員,定期查看專利公報,一旦發(fā)現(xiàn)有與本企業(yè)相似的外觀設計被授權,即可采取主動行動,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其無效。 2.企業(yè)可以通過研究專利公報,了解有關企業(yè)和有關產品的最新研發(fā)動態(tài),以利于本企業(yè)新產品開發(fā)計劃的制定,避免重復研究,減少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 3.對于已有專利技術進行二次開發(fā),既包括功能完善,也包括產品外觀造型的再設計。從我國專利轉化成生產力的比例來看,專利技術的市場化還很不夠,這有多方面的原因,原因之一即在于有些專利技術很好,但其外觀造型差,人機工學原理應用不良,從而限制了其在市場上的推廣應用。在我國,通常情況下工程師更注重技術本身,而產品的設計還需要工業(yè)設計師的配合,市場需要既有良好性能又有美好外觀的實用的新產品。 總之,企業(yè)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使自己苦心研制的產品能夠得到相應的市場回報,主動采取自我保護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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