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美國商標注冊制度的有哪些特點
2018-04-14
美國是英美法系國家,美國的商標注冊實行“在先使用”原則,即商標的先使用者獲得法律的保護。美國法律規(guī)定必須先有貿(mào)易和商標的實際使用,才能獲得商標的法律保護。雖然美國引入了注冊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請注冊的先決條件。1988年,美國商標法做出修改,允許申請人基于“意圖使用”而申請商標,對在先使用原則有所松動。實際上,1988年修正案所規(guī)定的基于“意圖使用”的注冊申請,仍然帶有濃厚的“使用”色彩,申請人只有在36個月內(nèi)真實使用后,并且向商標局提交真實使用的證明才有可能獲得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