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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侵犯了商標權?

2019-02-13

很多不經(jīng)過商標權人同意而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都會構成商標侵權,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卻并不構成商標侵權。那么不構成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都有哪些呢?

一、簡述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有哪些

商標的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不法活動。

第一.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的行為;

第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他人注冊商標標示的;

第四.經(jīng)銷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

第五.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第六.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二、商標侵權如何認定

(一)《商標法》

關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的認定:根據(jù)《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商標法實施細則》

關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的認定:根據(jù)《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三十八條第4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經(jīng)銷明知或者應知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3、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如果出現(xiàn)在先權利使用,指示性使用,敘述性使用的情況,這是不構成商標侵權的。

三、侵犯商標權罰款是多少

《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jīng)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jīng)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jīng)營額或者違法經(jīng)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nèi)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shù)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diào)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diào)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diào)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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